“呃沒什么?”張斐訕訕一笑,又郁悶地看向王安石。
王安石卻是恍然大悟,一拍大腿:“你這么解釋,我就完全明白了,不虛此行,真是不虛此行!”
在場不少人當即哆嗦了下,你這么說的話,這不交稅,就等于是有造反的能力,你這是什么鬼法制之法,你這是坑人之法。
昨晚出了一身汗,今天感覺精神好多了,昨天說碼八千,結(jié)果上一章就只碼了五千多字,所以這一章再碼五千,算是補上一章的字數(shù)吧。
抱歉!抱歉!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隨著深入的探討,大家是越來越認同富弼所言,這法制之法里面的確蘊含著一種全新的思想。
什么是思想,就是要能夠解釋一切事物的關系。
對于稅收而言,法家依靠是權勢,以君王的賞罰,來督促百姓趨利避害;儒家在權勢中,添加了仁義,以德治來教化百姓,而法制之法則是多了個人權益。
前二者都是從君主與國家的角度出發(fā),但后者更多是要突出個人。
相比起來,法制之法顯然是要更加復雜。
因為只維護一個團體,怎么也比維護兩個團體要容易得多,關鍵這兩個團體還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大家是明白了,但又更迷茫了。
蔡卞問道:“老師,你說《宋刑統(tǒng)》的律例歸法家之法,故使百姓畏懼,那如果依法制之法的話,又該如何修訂條例?”
大家也都迷茫地看向張斐。
是的。
你說得很有道理。
但可行性呢?
自古以來,所有的律例,都是維護君主統(tǒng)治,要凸顯個人利益,必然是修改律例,這是沒有先例的。
富弼之前就想到這個矛盾,宋刑統(tǒng)從字面上來說,就是用刑罰統(tǒng)治,這肯定與法制之法是矛盾的。
這怎么改?
“我也不知道。”
張斐雙手一攤,但隨后他又道:“我也不妨試著引入法制之法,看看會變成什么樣!
他來到木板前,在木板前寫上“宋刑統(tǒng)”三個字,“我們方才已經(jīng)辯論過來,宋刑統(tǒng)是維護什么利益?”
大家齊聲答道:“國家和君主。”
張斐又問道:“法制之法呢?”
“個人正當權益!贝蠹矣制鹕砘卮鸬。
這種極具參與性的教學,令些學生也非常著迷,張斐的課,從來就不是老師說,學生聽,而老師和學生一同探索。
是滿滿的參與感。
張斐又在邊上寫上“法制之法”和“個人正當權益”,拿手一比:“法制之法維不維護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
學生們突然沉默了。
“喂喂喂!”
張斐忙道:“你們這個沉默可是在害我!維不維護,快點回答。”
“維維護!
“當然維護啊!”
張斐急切道:“這還用想嗎?維護我大宋百姓的利益,不就是在維護國家和君主的利益嗎?二者可是隸屬關系,你們在想什么?”
學生們是一臉尷尬和抱歉。
方才一番辯論,法制之法在他們腦中,就成為純粹的維護個人利益的手段。
但他們這個沉默,確實很要命!
官家可就在后面啊!
張斐又問道:“在法制之法下,是國家、君主利益為先,還是個人利益為先?”
“個個人利益!
“完了!”
張斐搓了下額頭,“你到底有沒有在聽講,法制之法是源于捍衛(wèi)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簡單來說,就是在共識的基礎下去捍衛(wèi)個人正當權益。
如果沒有共識,只有個人權益,那你就是打砸搶燒都可以,只要你開心,只要你愿意。往往國家滅亡的時候,就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
這句話來來回回搗鼓幾百遍,學生們似乎還沒有理解透徹,就沒有一回答對過。
聽著很簡單,但用于實踐,就變得無比深奧。
張斐又道:“如果將這句話的個人正當權益給抹去,那是什么?”
“法家之法!
“對啊!”
張斐道:“但法家之法到底還能夠令秦國統(tǒng)一六國,如果你將共識給抹去,君主和國家都沒有了,你說該以誰為先,當然是君主和國家利益為先。你們這些人!”
他無奈地搖搖頭,又道:“確定這一點后,我們再來看看,基于法制之法,這些條例該如何修改?
我們就拿盜律來說,一個小偷潛入你家,偷取了一貫錢,這是侵害了君主國家利益,還是個人利益?”
葉祖恰道:“這應該是侵害了個人利益!
張斐道:“那就是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
葉祖恰又道:“也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果斷一點,這還用想么,這必然是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張斐道:“如果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也就是說只要這小偷去你家只是看了看,發(fā)現(xiàn)沒有想要的就走了,既沒有拿你的錢,又沒有傷害你,就不算違法?
入室盜竊,不但會對你的財產(chǎn)造成威脅,還有可能會對你的生命造成威脅,無論他偷了沒偷,如果不管的話,這個國家可能就完了呀。
但同時是否又對個人權益造成侵占?”
大家點點頭。
張斐道:“也就是說二者兼顧,這個小偷既侵犯了國家君主利益,又侵犯了個人權益,依照法制之法,該怎么量刑?”
蔡卞道:“既要承受刑罰,又要賠償個人損失。”
“按理來說應該是如此。”張斐點點頭,又道:“再說回方才漢朝那個經(jīng)典案例,那田主希望用一頭牛來抵償,可當時人們對此的看法是什么?”
上官均答道道:“人們認為踐踏莊稼已經(jīng)是重罪,他們已經(jīng)要接受刑罰,不應讓他賠償!
“有沒有道理?”張斐問道。
上官均不做聲。
“當然是有道理的,如果踐踏莊稼是死罪,你都將我給殺了,還要我賠償,這確實過分啊!
張斐道:“你們?nèi)绻嗊^類似的案例,你們就會發(fā)現(xiàn),雖然自古以來,就沒有什么賠償條例,但是,有一個很重要的思想,你們可知道?”
大家面面相覷。
張斐搖搖頭道:“你看看,你們都是在讀死書,書本上不寫出來,你們就不知道!
有嗎?趙頊回憶了一下,也沒有什么頭緒,于是左右看了看,“諸位可知?”
許遵就答道:“是償不罰,罰而不償!
“不錯,正是償而不罰,罰而不償!
張斐點點頭,又道:“你們回去再仔細看看,在許多案件中,賠償了,就不用懲罰,懲罰了,那就不用賠償?苫诜ㄖ浦,是既然要兼顧國家君主利益,要受到懲罰,但同時又要兼顧個人利益,要賠償個人損失。這是不是過分了?”
大家點點頭。
張斐又問道:“又該怎么辦?”
上官均道:“可以,可以減輕刑罰。”
張斐笑問道:“為什么不減輕賠償?我們方才說得很明確,要以君主國家利益為先!
“呃!
上官均當即懵了。
其他學生也是非常困惑。
好像又不能減輕賠償。
張斐道:“如果只有刑罰,而不沒有賠償,只是維護什么?”
“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如果只有賠償,而沒有刑罰呢?”
“個人利益。”
“啊?”
張斐笑問道:“國家讓他賠償給受害者的損失,這里面就不包含國家利益?”
“包包含!
“當然包含!”
張斐道:“國家為受害者填補損失,當然也是在維護國家利益,故此減得一定是刑罰,而不是賠償。因為減少賠償,會造成個人利益的缺失,國家利益又包含個人利益,國家利益也會得到缺失。而減少一些刑罰,國家利益并沒有缺失,可能還有所增,因為得到了受害者的感激和認同。
那么問題又來了,如果小偷入室之后,發(fā)現(xiàn)這屋主比自己都可憐,于是就放棄了,但出門又被抓住了,就此案來說,他沒有偷東西,屋主也沒有損失,賠償無從談起,只會面臨刑罰,基于我們之前所言,這個懲罰是不是要加重呢?”
大家一致?lián)u搖頭。
張斐笑問道:“為什么?”
上官均就道:“因為道理上說不過去,他都沒有偷東西,也沒有傷害他人!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