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斐點點頭道:“法制之法強調的是正當權益,何謂正當,就是公平和正義,這個原則是不能違背的。
再說回漢朝這個案件,踐踏莊稼是重罪,這民以食為天,故此維護莊稼就是維護國家利益,在此案中,那農夫的牛是無意中踐踏了莊稼,這其中有沒有侵害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蔡卞道:“這得看律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張斐問道:“你說該如何規(guī)定?”
蔡卞道:“這得看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若是無意的,就應該輕判!
張斐突然翻了翻小本子,“秦朝規(guī)定,或盜采人桑葉,臧不盈一錢,可論?貲繇三旬。就是說,你盜采他人桑葉,哪怕不值一錢,也得服徭役一個月。
假如有人故意采摘了一片桑葉,然后判他服徭役一個月,在法家之法中,這當然是正確的,但是基于法制之法,這是不是對的?”
大家又一致?lián)u搖頭。
張斐問道:“為什么?”
卻又無人答的上來。
張斐道:“沒有頭緒的時候,就想想法制之法的理念。”
大家想了想,還是沒有頭緒。
富弼突然答道:“個人權益。”
張斐問道:“富公此話怎講?”
富弼先是笑了笑,然后才答道:“盜竊者亦有個人的正當權益!
“我也是這么認為的。”
張斐點點頭,“捍衛(wèi)個人正當權益,是沒有明確區(qū)分這個人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也就是說,法制之法的兩邊是平等的,加害者也有個人權益。
我又沒有入室,我只是在樹上采摘了一片葉子,雖然我是故意的,但這會國家造成多大的傷害嗎?可是國家卻要判我一個月徭役,這算不算是國家侵犯我個人的正當權益?
如果是我,我肯定會想,你就是找個理由,讓我給國家免費干活唄。如果刑罰都這么定的話,必然是會出現(xiàn)暴政的,王大學士根本不需要針對差役法變法,只要將汴河大街修窄一點,邊上放上幾畝田地,天天就抓人服役,全都是免費的,且有法可依!
司馬光、呂公著他們是頻頻點頭,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是油然而生。
他們的思維還是傳統(tǒng)的統(tǒng)治思維,在重典還是輕刑上面,其實都是針對統(tǒng)治。
沒有想過從個人利益去反推。
但法制之法就給出一個答案,重典是一定會衍生出暴政來,直接一桿子捅到底。
張斐又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這都充分說明國家君主利益和個人利益是息息相關的。
我們之前就說過,法家之法是采取最簡單的手段,法制之法相對而言,就是比較難的。因為你首先要區(qū)分個人利益和國家君主利益,同時在許多重合的部分,比如盜竊一片桑葉,也是盜竊,到底是劃在哪邊。你們就得想清楚,是屬國家利益,還是個人利益,亦或者都算!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債還錢
“原來如此!”
富弼似有所悟地點點頭,嘴里也是喃喃自語著。
其實他之前就已經悟道,宋刑統(tǒng)是有別于法制之法的,那么以法制之法來立法,該怎么立?
這個一直困惑著他。
因為有一個無法說出口的矛盾,就是皇帝利益是來源于百姓。
如果強調個人利益,必然是會傷及到皇帝的利益。
二者又是對立的,這個問題似乎無解。
張斐給出的方案,就是要將君主、國家利益和個人權益區(qū)分開來。
怎么區(qū)分?
張斐沒有明確說,但給出一些思路,首先,就是根據(jù)案情是觸及到國家、君主利益面大,還是個人利益面大。
其次,以情節(jié)的輕重來區(qū)分,偷一片桑葉跟到你家偷一貫錢,同是盜竊,但前者要劃到個人層面,而后者劃到國家層面。
可是,情節(jié)輕重,刑罰不一,這也是自古有之,哪怕就是根據(jù)現(xiàn)有的法律,偷一片桑葉比上你家偷竊,肯定要判得輕。
但是基于法制之法,只要劃到個人層面,官府就應該以個人利益得失為主,官府不在受害者之列,是否還要用到刑罰呢?引導出來的答案是以賠償為主。
這顯然是要難得多!
法家就是要以暴制暴,簡單粗暴,你不服,我就揍你,可話又說回來,你不揍他,他怎么會服你?
這真是越想越難啊。
蔡卞就問道:“老師,若依此論,許多案件,就當以賠償為主,可如何判定賠償?此法若不嚴格規(guī)定,只怕會給貪官污吏留下可趁之機!
富弼聽得是連連點頭。
說得好!
賠償這種事涉及金錢,你若不說清楚,多少都是官員說了算,這個是很要命的呀。
由此可見,這事為之防,曲為之制,是深入人心,富弼也好,學生也罷,他們其實都有限制權力的意識。
尤其是范仲淹、富弼他們這些君子黨,當時意氣風發(fā),甚至就直接跟仁宗講,你皇帝權力不能太大。
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是有維護士大夫權力的意義,但同時也有限制皇權意義。
張斐問道:“宋刑統(tǒng)可有關于賠償?shù)穆衫??br />
大家眼神交流了一番。
蔡卞就道:“備償。”
張斐道:“備償?shù)囊饬x是什么?”
“贖刑!辈瘫宕鸬。
張斐道:“跟受害者的實際損失有沒有關系?”
蔡卞搖搖頭,“沒有。”
備償制度,也是要賠償受害者,但是具體賠償多少,是根據(jù)你將受什么刑罰來定得,假如說十錢抵上一棍,判你十棍,你就要花一百錢來免除刑罰,這一百錢就賠給受害者,即便受害者是損失十貫錢,你也是賠一百錢,這個跟受害者損失多少沒有一點關系。
張斐道:“這主要是捍衛(wèi)的是誰的利益?”
蔡卞答道:“國家和君主利益!
張斐點點頭道:“因為個人損失不在其考量范圍內,還是以刑罰為主。”
蔡京突然又問道:“保辜制度算不算?”
張斐道:“你們說算不算?”
葉祖恰道:“保辜一般都是用于傷人罪,如果打傷他人,官府會根據(jù)傷情的輕重,將判罪延后二十至五十日,假設是二十日,那么在十九日傷者死了,那么就會判你殺人罪,故此將會迫使傷人者,盡全力醫(yī)治受害者。”
“迫使?”
張斐笑道:“迫使是強迫性質的,在保股制度中,這是強迫嗎?”
“不是!
葉祖恰搖搖頭,又道:“誘導!
張斐點點頭道:“誘導可能更合適,但這只能說明官府更傾向于傷人者去賠償,但是法律是具有強迫性質的,而且,如果我是一個郎中,我認為你半個月就會好,我就不賠,半個月他好了,我也沒事了,但是受害者權益有沒有得到保護?”
葉祖恰搖搖頭。
張斐又道:“我明明就是無疑中打了他一拳,我也盡全力去賠償了,去幫他醫(yī)治,結果他突然死了,我也得被判死刑,這是捍衛(wèi)個人正當權益嗎?”
大家又搖搖頭。
張斐笑著點點頭,道:“可見不管是備償,還是保辜,其實還都是遵循償而不罰,罰而不償?shù)乃枷,主要還是國家,跟個人沒有多大關系,不能適用于法制之法!
頓了頓,他又問道:“你們是否知道官府是如何處理欠錢不還的案子?”
蔡卞回答道:“通常此類事都不會鬧到官府去,但如果鬧到官府,一般都是先打十棍,督促其還錢。”
“不還呢?”
“再打十棍!
“再不還呢?”
“呃。”
蔡卞突然意識到這問題可能有陷阱,考慮一番,才道:“就得看欠多少錢,如果錢不多的話,可能就是十棍二十棍,一般來說,官府會判定如果懲罰已經可以抵償債務,就不會再管了!
“就還是償而不罰,罰而不償,這么做的目的,還是安撫民心,事關國家和君主,而不是捍衛(wèi)個人利益!睆堨车溃骸懊耖g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蔡卞道:“若是地主與佃農,可能就會逼迫佃農賣妻賣兒!
張斐問道:“相比起用刑罰來督促,你們認為那種處理方式更為合理?”
大家都在相互看了看。
葉祖恰道:“如果是我,我寧可挨二十棍,也不愿意賣妻賣兒。”
不少人點點頭。
上官均道:“但是你挨上二十棍就算了的話,借錢的人豈不是白白損失,這有違法制之法!”
又有不少人點點頭。
“問題出來了。”
張斐又來到木板前,“以罰代償,那么借錢的人就白白損失了,沒有捍衛(wèi)個人正當利益。賣妻賣兒,這也不合理,但你們認為這是賠的太多,可就法制之法而言,妻兒也是人,他們的權益也屬于個人權益。”
學生一怔,這還真是他們沒有想過的。
這法制之法真是無孔不入,涉及到方方面面。
張斐道:“但如果讓你們去修改,你們是會去根據(jù)以罰代償來修改,還是賣妻賣兒?”
蔡卞不確定道:“賣妻賣兒?”
“為什么?”
“因為若依法制之法,以罰代償,是怎么都不對的,賣妻賣兒,只要修改成還錢,那就可以了!
“可一般情況,都是沒錢還,才會賣妻賣兒的。”上官均道。
蔡卞道:“這倒也是!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