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8章 現(xiàn)代番,七十二
萬俟敏兒家世不錯,而且心比天高,還想往上爬,這樣一個女人,不可能主動獻身給一個家醫(yī),還是在那么小的時候。
唯一的解釋就是她有把柄落在了對方手里,不得不用身體討好對方,以達到某種目的。
后來年紀大了一點后,手段更狠辣了,為了能一勞永逸,她便找人殺了家醫(yī)……由此可以確定,那個家醫(yī)是死在了萬俟敏兒手里。
考慮到萬俟敏兒的年紀,夜沉淵微微挑眉,一個小小年紀就能買兇殺人的人,怎么可能因為嫉妒,就那樣侮辱初初?
看來她和初初之間,還有更深的聯(lián)系……
推斷到這一步,其實夜沉淵已經(jīng)猜到什么了,只差一個證實而已,不過不急,因為很快就會有人幫他證實了。
夜沉淵翻動了一下手機,一條看過的信息被他再次翻了出來,上面只寫了一句話。
——少爺,文天成要告元云濤拐帶孩童,需不需要阻止?
夜沉淵嘴角一勾,將手機握在手心。
阻止肯定不用阻止,因為他突然有點想看文天成當時的表情了,一定很精彩不是嗎?
另一邊,元云濤收到了法院的傳票,知道文天成要告他的事。
元云濤懵了,小初是她媽親手交給他的,怎么就叫拐帶了?這簡直就是欺負人!
元初回到家后,聽說了這個事,也覺得很生氣!
還好她媽現(xiàn)在在心理醫(yī)院接受治療,不然聽說了這個消息,非要再次氣瘋不可!
如果是以前,她或許還會為難,但是現(xiàn)在,她不會了!
她不僅擁有了超能力,還有一個特別厲害的男朋友。
夜沉淵打電話告訴她了,讓她什么都不用擔心,順其自然就好,那么她倒要看看,那天文天成要怎么收場!
文天成也算狗急跳墻了,原本他還有利用元初的想法,比如借用她攀上夜沉淵等等。
但上次宴會的事情過后,他就已經(jīng)明白,元初是不可能為他所用的。
不僅如此,她的存在很可能還會害了文家!那個失蹤的小男孩就是最好的證明!
加上文雪茹還有他妻子在一邊攛掇,他便萌生出了一個念頭,那就是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元初!
只要他能把元初要回來,主動權(quán)就在他手里了。
如果元初聽話還好,但她如果不聽話,那么他就直接殺了她好了!
殺了她,再偽造成意外。
只要她死了,她背后的金主肯定就不會再對他家下手了。
畢竟凡事都講究一個利字,一個已經(jīng)死去的女人是不可能給他帶去任何利益的,自然也不會多花力氣調(diào)查。
只要那個人收手,他想挖元初的心臟做什么都不會有人管了!而且文家的危機也能徹底解除。
抱著這種念頭,文天成也算豁出去了!這一次他花了很大功夫,才請來了一個很厲害的律師,并上下疏通了一遍,只要不出意外,將元初的撫養(yǎng)權(quán)要回來,幾乎是板上釘釘?shù)氖隆?br />
雙方都不接受和解并都愿意出庭,這場官司很快就打響了。
元初這邊派出的并不是夜家的御用律師團,而是元云濤請的、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新人,他第一次經(jīng)歷這種事,看上去很緊張,但他很便宜,文天成手里又沒什么錢,只能請他了。
不過他對這場官司很有信心,就算文天成是小初的親爸又怎么樣?他這邊有小初的親媽給他作證!孩子并不是他拐來的,而是她親媽親手交給他的,她的話還能沒有用?
但他還是想得太簡單了,文家這一次是有備而來,對方那個消瘦的律師不等元春柔出場,就拿出了一份診療書,確診元春柔患有精神病,她的話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這份診療書一出,元春柔連出場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打壓下去了。
元云濤這才感覺到了壓力,緊接著,那個律師又拿出了一份“證據(jù)”。
只聽他說道,“元春柔曾經(jīng)受文家雇傭,是文家的傭人,她在離開文家的時候還是很正常的,可是后來,等文先生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jīng)瘋了,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文先生將她送去了精神病院,但她剛生下來不久的孩子,早已不見了蹤影!
他意有所指的看著元云濤,“而且被告和元春柔是一個村子出身,兩人年紀相仿,被告曾經(jīng)瘋狂追求過元春柔,更為了元春柔才來到海中定居。
原本他們已經(jīng)有了結(jié)親之意,可元春柔在受雇過程中,喜歡上了文先生,還爬床懷了他的孩子。
被告知道這一切后,很可能因愛生恨,在元春柔失蹤的這段時間找到了她,并瘋狂報復了她,搶走了她的孩子,最終導致她發(fā)瘋!
“你胡說!”元云濤聽他這一通胡編亂造,氣得臉都紅了!而他請來的那個新人律師面對對方的強大氣場,只能結(jié)結(jié)巴巴的說。
“這證據(jù)……不,不足,以上都是你的主觀臆想……我的當事人可以告你誹謗!”
場面一下就混亂起來,法官喊了一聲肅靜,文天成身邊的律師才冷笑著繼續(xù)說道。
“臆想和推斷是有區(qū)別的,我的推斷也是建立在證據(jù)之上。
當然,我今天站在這里,并不是為了深究元春柔為什么會發(fā)瘋,而是來探討一下元春柔的女兒——元初,應(yīng)該歸誰撫養(yǎng)!
他陰鷙的雙眼看向元初,“這個小女孩在很小的時候就被被告拐帶了,十五歲之前根本不知道生父是誰,所以她和被告感情很深。
站在孩子的立場上,這場官司確實不應(yīng)該打,但她畢竟是文先生的骨血,文先生對這個孩子多有虧欠,并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她。
好不容易找到之后,元初也同意回到文家,但因為被告從中作梗,撫養(yǎng)權(quán)的事到現(xiàn)在還沒落實,如今更是有反悔的意思……
俗話說血濃于水,孩子跟著生父本就是天經(jīng)地義。
況且不管是家世還是教育,文先生顯然能給孩子更多,眼下?lián)狃B(yǎng)權(quán)糾紛不清,還請法官根據(jù)實際情況判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