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這種演唱會當然有它的好處。我在金斯敦,一號錄音室和黑色方舟之間的某個地方,心想嬉皮士對這次活動如此狂熱肯定有什么原因。我的意思是說,窮小子沒別的出路,只能在搖滾樂隊里唱歌。但富家子弟就不一樣了,他可以不理發(fā),自稱嬉皮士,和胳肢窩毛茸茸的妹子廝混,將兩件事混為一談:一是有辦法能夠混跡其中和轉(zhuǎn)身就走,二是我他媽非做不可的信念,自稱拉斯塔法里信徒。然后他就去了圣巴斯,或者毛伊,或者內(nèi)格里爾和瑪利亞港,一邊暢飲朗姆潘趣酒一邊反抗權(quán)威。我向來討厭他媽的嬉皮士。更糟糕的是現(xiàn)在還有牙買加富家女模仿模仿拉斯塔信徒的嬉皮士,他媽的算什么?不過嘛,話說回來,這兒畢竟是牙買加。至少每個人都該聽點大小子和吉米·克里夫振奮一下精神。
不過當我來到這兒,一年里的頭一回,收音機里只能聽見“更多更多更多,你喜歡嗎,喜歡嗎”,我心想這個演唱會大概是騙局吧。我換個臺,聽見“貝克大媽,她知道如何去死!”,換到調(diào)頻臺,是“飛吧羅賓飛吧,高高飛向天空!”。
我問旅館雜役,所以我去哪兒能聽見萬能鉆石或迪林杰?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像我叫他舔我ji巴,他回答我說先生,不是每一個牙買加人都賣大麻。這兒連阿巴演唱組都放得比雷鬼多。《跳舞女王》我聽的次數(shù)太多,覺得自己就快變成基佬了。
我住在天際線酒店,俯瞰……前排的另一家酒店。走在金斯敦的這條街道上,你會看見黑人、白人和許許多多、各種各樣的混血兒,他們住在相同的這家酒店,或者聚在歌手家里,或者就在街上閑逛。連電視上報天氣的都是黑人。在美國,你每時每刻都能看見黑人,沒錯,但你并不會真的看見他們,尤其是讀新聞的時候。你打開收音機就會聽見他們的聲音,但歌曲播完,他們就消失了。他們會出現(xiàn)在電視上,但不是因為需要有個酷哥角色,就是因為有人要他們喊“好他媽極了!”,但牙買加不一樣。
電視里也有一個牙買加。某個白種女人贏下世界小姐的稱號,她來自那個牙買加。她說歌手是她的男朋友,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和他廝守。真敢說。遙不可及的性感男女,他們居住在這座城市中,一個個都很能跳舞。窗外,連車水馬龍都伴隨著音樂。是的,還有人們互稱血逼。旅館里的美國佬說“斜逼”,認為自己比本地人更酷,因為星期五小妹(不是電影角色,而是魯濱遜·克魯索的貼身黑奴,我不開玩笑,第一次聽見這個詞,我詫異得扔掉了酒杯,結(jié)果他們奇怪地瞪著我)給他們扎辮子,學習像真正的牙買加人一樣說話。
人們允許這種氛圍籠罩城市,他們走路時帶著特定的搖擺節(jié)拍,但沒有人會忘記自己的位置。假如你在酒店里和足夠多的人說過話,就會染上那種白人的語氣,人們彬彬有禮到了有病的地步,因為他們得到的訓(xùn)練就是這么和你說話。因為一切都和種族有關(guān)——每時每刻都為此搞出事端。有次一個黑人叫門童幫他搬行李,那小子轉(zhuǎn)身就走開了。黑哥們兒當場大喊大叫說這算什么奴隸制的湯姆大叔狗屁,讓他們明白他是美國人。即便如此,門童也還是要他出示房間鑰匙。到街上也還是這樣,直到你走出足夠遠的距離,人們這才變得真實。
話雖如此,這里畢竟是牙買加,一流的好地方。賽日·甘斯布,難看的法國佬,唱些軟綿綿的情歌,搞些熱辣辣的妹子,有個關(guān)于他的段子。說他來到牙買加,因為這兒才是做雷鬼
的地方,唱片公司的孫子們笑著讓他滾蛋,明白吧?這個瘦巴巴的法國小個子以為他算什么東西?賽日說我可是最大牌的流行巨星,他們說我們他媽的不認識你,我們就知道一首他媽的法國歌,《我愛你》。賽日說,《我愛你》,那就是我唱的啊。然后甘斯布在金斯敦就成了一尊神,無可爭議。于是我來到一號錄音室,問一名工作人員能不能給我倒杯咖啡,黑咖啡,不加奶。他說什么?你的手是殘疾的?去他血逼的自己倒啊。就該是這樣啊,朋友。
按理說我應(yīng)該去跟米克·賈格爾,但我在雜志文章里寫過:沒有人會說《黑與蘭》是飽受誤解的大師杰作,再過十年、二十年都絕對不可能。他和凱斯都去他媽的吧,《滾石》雜記閑話專欄也去他媽的吧。我離逮到那小個子辦大事只有一步之遙了!澳┤沾髴(zhàn)之時”,無可爭議。全世界最熱鬧、最有活力的音樂活動即將引爆,排行榜上不會有它的消息。歌手有什么圖謀,這不只是一場和平演唱會。我在上城區(qū)和下城區(qū)來來回回跑了像有好幾年,說服人們相信我不是等著豪車派對開場的蠢蛋白小子,最后終于有人肯跟我說話了。前臺的金斯敦娘娘腔甚至不知道唐·德拉蒙是誰,但他一直跟我說我有可能需要的一切都在新金斯敦。
還有呢,牙買加人——不只是旅館的工作人員,還有總在餐廳喝朗姆酒的混血兒和白人,他們看見我的照相機,第一個問題永遠是我是不是《生活》雜志的,然后就要告訴我哪兒不能去。但是去他們?nèi)サ牡胤,你會發(fā)現(xiàn)你走進了利瓜尼亞俱樂部,聽的是《迪斯科鴨》,無聊的富家小婊子剛打完網(wǎng)球,只想尋歡作樂。我說我想去唱盤俱樂部,他們一個個都瞪著眼睛看我,我要是再打聽一下方向,結(jié)果只會更糟糕,因為我知道他們也不知道。幾小時前我問看門人,雷鬼派對在哪兒?請允許我引用那小子回答我的原話:“先生,為什么你想和他們那些不合群的混在一起呢?”我很想說哥們兒已經(jīng)在舔ji巴了,所以沒問題的。但這個新聞,絕對有料。
我坐在出租車里往旅館去,出租車司機問我賭不賭馬。我不愛賭博,但他愛,知道幾周前他在賽馬場看見了誰嗎?歌手。歌手和兩個男人在賽馬場,其中一個自稱羅爸爸。我四處查了查這位羅爸爸。敲詐,勒索,五條人命,只有一條鬧上法庭,但宣判無罪。管理一個叫哥本哈根城的棚屋小鎮(zhèn)。對,歌手和兩個流氓在一起,那兩個家伙來自歌手應(yīng)該不支持的一個政黨,他們有說有笑,像是老同學聚首。接下來的幾天,有人看到他和警長殺手見面,警長殺手是八條巷的教父,受敵對的另一個政黨控制。一周之內(nèi)見了兩個黑幫頭目,這兩個人基本上控制了金斯敦下城區(qū)的兩大爭斗陣營。也許他只是在居中調(diào)停。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只是一名歌手。但我聽說過一句話:牙買加沒有任何人只扮演一個角色。有什么事情在醞釀,我已經(jīng)聞到了氣味。我有沒有說過兩周后就要大選了?
假如連紐約來的白小子都能聽到風聲,那就說明這條線索已經(jīng)過時了。有個叫馬克·蘭辛的小混蛋和我坐同一個航班來牙買加,他費盡心思假裝沒看見我。沒看見個屁。九流電影制作人,還在用他老爸的那點家當,來牙買加是為了拍攝和平演唱會的電影。他說他受唱片公司的雇傭。也許吧,盡管他這種弱智三孫子沒有類似級別的經(jīng)驗,但忽然出現(xiàn)在牙買加拍攝一場演唱會,害得我的大腦就像泡在了糞水里。
我的出租車司機一直在說他想贏到足夠多的錢,然后跳上飛機
一去不回頭。他認為假如人民民族黨再次獲勝,牙買加就會變成又一個共產(chǎn)主義共和國。這個我不確定,但我確定幾乎所有人都盯著歌手,有許多事情取決于他的下一步行動?蓱z的哥們兒只是想發(fā)行一張歌頌大愛的專輯,然后回家休息。也許他也感覺到了,每個人都感覺到了:金斯敦正在沸騰邊緣?撮T人連續(xù)兩個晚上睡在接待臺里面。他都不需要告訴我,我看見他的黑眼袋就明白了。他也許會說那是因為他熱愛工作,但我猜他只是太害怕,不敢半夜三更回家。
五月,一個叫威廉·艾德勒的家伙在本地電視臺上說,美國大使館有十一名中情局工作人員。六月,其中七個人離開了牙買加。真是夠了。另一方面,從不手下留情的歌手,高唱拉斯塔不為中情局工作。在牙買加,二加二一向等于五,但現(xiàn)在等于七了。這些散落的線頭交織起來,像絞索似的套在歌手脖子上。你應(yīng)該來看一眼他住處現(xiàn)在的樣子,安保嚴密得像是諾克斯堡,不允許任何人進出。保護他的也不是警察,而是一群黑幫打手,我查到他們的名字是“回聲連隊”。最近人人都自稱連隊,無論是幫派還是警衛(wèi)。有個可憐的姑娘一整天都守在那兒,聲稱她懷了歌手的孩子什么的。蘭辛有辦法進去嗎?他說他在為唱片公司拍攝演唱會,其實肯定在做什么見不得人的幕后勾當。想從那個混球嘴里問出點消息就意味著要跟他好言好語說話,唯一的問題是我實在做不到。
我盡量裝得沒那么饑渴。我二十七歲,離開大學已經(jīng)六年,老媽總在問我什么時候能去找份正經(jīng)工作,而不是當個坑蒙拐騙的左傾分子。她居然聽說過“左傾分子”這個詞,我不得不刮目相看,但“坑蒙拐騙”應(yīng)該是聽我小妹說的。她還認為我需要一個好女人的愛,而且最好不是個黑女人。也許她看著我,聞到了不自量力的野心。我認為我在努力說服自己的是我不屬于那種四處游蕩尋找歸屬感的白小子,想尋求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因為自從尼克松、伏特、五角大樓文件、他媽的卡朋特兄妹、托尼·奧蘭多與黎明樂隊之后,再也沒有東西可以相信了,而上帝知道搖滾樂里什么都沒有。我來到西金斯敦,粗胚沒來招惹我,因為他們知道我沒有什么可失去的。也許我只是個喜歡怨天怨地的蠢小子。我認為我有問題但其實沒問題。
第一次來牙買加的時候,我們飛到蒙特哥灣,開車去內(nèi)格里爾,我們是我和一個姑娘,她老爸曾經(jīng)是軍人。我很高興她不知道“誰人”樂隊是誰,而是喜歡聽地下絲絨,因為她在軍事基地和德國孩子一起長大。過了幾天,不是說我產(chǎn)生了歸屬感,事情沒那么無聊,但我有了一種感覺,這種感覺(甚至只是一種信念)說你可以停止奔跑了。不,我并沒有因此想在這兒生活。但我記得每天清晨醒來,就在氣溫終于降低的那個時刻,我說,你有什么故事?也許我問的是這個國家,也許是我自己。
關(guān)于自己我說得太多了。我還是多想想這個國家在醞釀什么吧,究竟是什么即將爆發(fā)。
兩周后就是大選。中情局盤踞在這座城市中,沉重的屁股留下了冷戰(zhàn)的汗?jié)n。雜志對我沒什么期待,無非是有關(guān)滾石樂隊在錄什么的幾段文字,外加一張米克或凱斯的愚蠢照片:半戴耳機,鏡頭里有個牙買加人增添色彩。但去他媽的吧。馬克·蘭辛在玩什么把戲?狗娘養(yǎng)的不夠聰明,沒法一個人搞出大動靜。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馬利家。我是說,我預(yù)約過的。雖說這在牙買加沒有任何意義。還有,威廉·艾德勒到底是什么人?